题目
[单选题]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 用的下列方法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B.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C.

    租金所得以租金收入减去房屋折旧为应纳税所得额 

  •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去特许权摊销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C、D 不当选,选项 A 当选;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B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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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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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出口应税消费品的行为中,适用消费税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是(  )。
  • A.

    有出口经营权的酒厂出口自产白酒

  • B.

    商业批发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卷烟

  • C.

    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实木地板 

  • D.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高档化妆品直接出口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适用消费税免税不退税政策,选项 A 当选;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选项 B 不 当选;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适用消费税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选项 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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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交易双方及被间接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项,并提交相关资料。以下各项资料中属于该相关资料的有(  )。 
  • A.

    股权转让合同

  • B.

    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股权架构图

  • C.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交易双方公司的章程

  • D.

    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交易双方及被间接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项,并提交以下资料:(1)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附送中文译本,下同)(选项 A 当选)。(2)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股权架构图(选项 B 当选)。(3)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选项 D 当 选)。(4)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不适用相关规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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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车船中,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
  • A.

    拖拉机 

  • B.

    节能汽车 

  • C.

    非机动驳船

  • D.

    纯电动乘用车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拖拉机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选项 A 不当选;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选项 B 当选;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 50% 计征车船税,选项 C 当选;纯电动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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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 A.

    收缴发票行为

  • B.

    阻止出境行为 

  • C.

    暂停免税办理 

  • D.

    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 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征税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收缴发票行 为、没收违法所得、阻止出境行为都不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这些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选项 ABD 当选。暂停免税办理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申请人对其不服的,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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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3 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 A 牌卷烟 80 箱,取得销售额 256 万元。 

(2)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 A 牌卷烟 350 箱,销售额 1 330 万元,合同约定当月 收取 50% 的货款,实际收到 30%。 

(3)甲厂提供烟叶委托乙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叶成本 120 万元;乙厂收取加工费 20 万元、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费用 5 万元;烟丝当月完工并交付甲厂,乙厂无同类烟丝销售。

(4)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 20% 直接销售,取得销售额 58 万元。 

(5)从丙卷烟厂购入一批烟丝,甲厂用 90 箱 A 牌卷烟抵顶货款;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A 牌卷烟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 56% 加每箱 150 元,烟丝消费税税率 30%,上述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256×56%+80×150÷10 000=144.5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1 330×56%+350×150÷10 000)×50%=375.03(万元) 

名师点睛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即当月需对销售的 50% A 牌香烟计缴消费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 =(120+20+5)÷(1-30%)=207.14(万元) 

业务(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207.14×30%=62.14(万元)1 分)

名师点睛 

甲厂委托乙厂加工应税消费品烟丝,甲厂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乙厂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属于委托加工业务。委托加工烟丝,应按照受托方乙厂的同类烟丝售价计算缴纳消费税;本题中,受托方乙厂无同类烟丝售价,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理由:委托加工收回后对外销售部分的烟丝受托方计税价格 =207.14×20%=41.43(万元),小于对外销售价格 58 万元,应缴纳消费税。1 分) 

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58×30%-41.43×30%=4.97(万元)1 分)

名师点睛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后加价出售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扣除的条件是不同的,前者不需要考虑税目的限制,而后者需要考虑(只有 8 项税目可以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1 330÷350×90×56%+90×150÷10 000=192.87(万元)

名师点睛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卷烟)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A 牌卷烟的最高销售价格 =1 330÷350=3.8(万元 /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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