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A 公司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分配利润的金额。
回答 M 公司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限额的规定。
计算 M 公司业务(4)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说明 M 公司解缴代扣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A 公司分得利润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理由:对境外投资者(A 公司)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M 公司)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 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C 公司为非上市企业,其所从事的业务为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且相关款项直接从 M 公司转入 C 公司股东账户,符合规定条件。(1 分)
A 公司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从非关联方处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属于直接投资。②分得利润属于 M 公司向境外 A 公司实际分配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③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 M 公司的账户转入被投资企业 C 公司的账户。(1 分)
A 公司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分配利润的金额为 200 万元。
企业委托境外的研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 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 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征税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收缴发票行 为、没收违法所得、阻止出境行为都不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这些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选项 A、B、D 当选。暂停免税办理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申请人对其不服的,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选项 C 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