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选项 A 不当选;在进口货物价款中单 独列明的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选项 B 不当选;在进口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设备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技术援助费用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但是保修费用除外,选项 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开采稠油、高凝油减征 40% 资源税,选项 A不当选;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 要抽采的煤层气免征资源税,选项 B 当选;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 6% 的 规定税率减征 30%,选项 C 不当选;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超过 300 米)油气田开采原油、天然气以及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 30% 资源税,选项 D 不当选。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 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对于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遮阳棚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选项 A、B 不当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 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选项 C 不当选。

某涂料生产公司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7 月发生如下 业务:
(1)5 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350 万元;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00 万元,本月已发出销售涂料的 80%。
(2)12 日赠送给某医院 20 桶涂料用于装修,将 100 桶涂料用于换取其他厂家的原材料。当月不含税平均销售价 500 元 / 桶,最高不含税销售价 540 元 / 桶。
(3)15 日委托某乙涂料厂加工涂料,双方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材料成本 80 万元,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 10 万元(含代垫辅助材料费用 1 万元)、增值税 1.3 万元。乙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
(4)28 日收回委托乙厂加工的涂料并于本月售出 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85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涂料消费税税率 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350×4%+200×80%×4%=20.4(万元)
名师点睛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20×500×4%+100×540×4%=2 560(元)
名师点睛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业务(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0+10)÷(1-4%)×4%=3.75(万元)
名师点睛
受托方乙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涂料为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比例税率)=(80+10)÷ (1-4%)=93.75(万元)。
涂料对外销售价格 85 万元>在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的计税价格 =(80+10)÷(1-4%)×80%=75 (万元),需要缴纳消费税。(1 分)
业务(4)甲公司应纳消费税额 =85×4%-75×4%=0.4(万元)(1 分)

位于市区的某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 年 12 月经 营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餐饮服务收入价税合计 848 万元,通过税控系统实际开票价款为 390 万元。
(2)将一家经营不善的餐厅连同所有资产、负债和员工一并打包转让给某个体 工商户,取得转让对价 100 万元。
(3)向居民张某租入一家门面房用于餐厅经营,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 3 万元, 租期为 12 个月,签约后已在本月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
(4)当月向消费者发行餐饮储值卡 3000 张,取得货币资金 300 万元;当月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了该餐饮企业委托外部工厂生产的点心礼盒,确认不含税收入 100 万元。
(5)将其拥有的某上市公司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相关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6)转让其拥有的一个餐饮品牌的连锁经营权,取得不含税收入 300 万元。
(7)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 40 万元,其中包含:由于仓库管理员失职丢失的一批食品,进项税额为 3 万元;外购用于公司周年庆典的装饰用品,进项税额为 4 万元;外购用于发放给优秀奖员工的手机,进项税额为 2 万元。
(8)该企业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条件,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 6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 0.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1 分)
理由: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1 分)
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1 分)
理由: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1 分)
业务(3)餐饮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3×12×0.1%×10 000=360(元)
业务(4)的销项税额 =100×13%=13(万元)
名师点睛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时,货物销售方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本题中,餐饮企业销售 3 000 张餐饮储 值卡取得货币资金 300 万元,不缴纳增值税。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该餐饮企业的点心礼盒时, 餐饮企业应就确认的不含税收入 100 万元,适用销售普通货物 13% 税率,缴纳增值税。
业务(5)销项税额 =(10-6.82)×500 000÷(1+6%)×6%÷10 000=9(万元)
名师点睛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以“按照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与“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二者孰高作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本题中以 IPO 发行价确定的买入价 6.82 元 / 股>实际成本价 1.2元 / 股,应以 IPO 发行价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业务(6)销项税额 =300×6%=18(万元)
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 =(40-3-2)×10%=3.5(万元)
名师点睛
公司周年庆典是生产经营的重要活动,外购装饰用品用于公司周年庆典,不属于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范畴,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 抵减应纳税额。
抵减前应纳税额=(48+13+9+18)-(40-3-2)=53(万元)
当期应缴纳增值税 =53-3.5-6=43.5(万元)(2 分)
当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43.5×7%=3.045(万元)(1 分)
当期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43.5×3%=1.305(万元)(1 分)
当期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43.5×2%=0.87(万元)(1 分)
或者: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43.5×(7%+3%+2%)= 5.22(万元)(3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