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业务(2)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判断业务(3)张某个人出租房屋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并说明理由。
计算业务(3)餐饮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计算业务(5)的销项税额。
计算业务(6)的销项税额。
计算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
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1 分)
理由: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1 分)
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1 分)
理由: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1 分)
业务(3)餐饮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3×12×0.1%×10 000=360(元)
业务(4)的销项税额 =100×13%=13(万元)
名师点睛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时,货物销售方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本题中,餐饮企业销售 3 000 张餐饮储 值卡取得货币资金 300 万元,不缴纳增值税。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该餐饮企业的点心礼盒时, 餐饮企业应就确认的不含税收入 100 万元,适用销售普通货物 13% 税率,缴纳增值税。
业务(5)销项税额 =(10-6.82)×500 000÷(1+6%)×6%÷10 000=9(万元)
名师点睛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以“按照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与“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二者孰高作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本题中以 IPO 发行价确定的买入价 6.82 元 / 股>实际成本价 1.2元 / 股,应以 IPO 发行价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业务(6)销项税额 =300×6%=18(万元)
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 =(40-3-2)×10%=3.5(万元)
名师点睛
公司周年庆典是生产经营的重要活动,外购装饰用品用于公司周年庆典,不属于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范畴,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 抵减应纳税额。
抵减前应纳税额=(48+13+9+18)-(40-3-2)=53(万元)
当期应缴纳增值税 =53-3.5-6=43.5(万元)(2 分)
当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43.5×7%=3.045(万元)(1 分)
当期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43.5×3%=1.305(万元)(1 分)
当期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43.5×2%=0.87(万元)(1 分)
或者: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43.5×(7%+3%+2%)= 5.22(万元)(3 分)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 A 当选;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等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选项 B 当选;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城 市维护建设税,选项 C 不当选;城市维护建设税款专款专用,所征税款用来保证城市公共事业和 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进口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在进口环节未享受我国市政利益,无需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 D 不当选。

消费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选项 A 不当选。运输发票开给购货方收回的代垫运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选项 B 不当选。价外收取的返还利润,为价外费用,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选项 C 当选。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选项 D 当选。

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19 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企业相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1 月 20 日,向我国境内乙公司投资 2000 万元,持有乙公司 10% 的股权。
(2)3 月 15 日,委托我国境内丙公司,为其一项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 务,合同注明价款为人民币 80 万元。
(3)6 月 20 日,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 20%,取得不含增值税担保费收入 20万元(该笔借贷资金来自于非金融机构)。
(4)12 月 30 日,乙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甲公司分派股息 1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 1 美元折合人民币 7 元,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无常设机构, 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0.5 分)
理由:甲公司对乙公司仅持股 10%,虽未达到规定的 25%,但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 20% 由甲公司担保,超过 10% 的比例,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1 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0.5 分)
理由:境内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1 分)
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0.5 分)
理由:根据对外付汇税收管理相关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位单笔支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 的担保费,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本题中,乙公司支付的担保费 =20÷7=2.86 (万美元),小于 5 万美元,无需进行税务备案。(1.5 分)
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10×10%=1(万元)
名师点睛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按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10% 税率实行源泉扣缴。同时,由于非保本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甲公司取得的 10 万元的股息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无需价税分离。乙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实际征收率 =10×10%=1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