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职工医疗期的期限及待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无过错职工的劳动合同
  • B.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 C.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计算在医疗期内
  • D.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本题来源:24初级经济法基础模拟考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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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医疗期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选项 C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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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自然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李某,20周岁,系大学在校学生
  • B.张某,17周岁,依靠工资收入作为自己全部生活来源
  • C.刘某,9周岁,系小学三年级学生
  • D.王某,6周岁,经常登台演出并有一定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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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选项A,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B,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

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不满8周岁(<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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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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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契税

互换房屋价格不相等的,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王某)以其差额 20 万元(70-50)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因此王某应纳契税=(70-50)×4%=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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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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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房产税纳税人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房产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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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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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会计岗位的设置原则

会计岗位的设置要符合内部牵制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选项 A)和“收入、支出、费用”(选项 B、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需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仅限于上述工作,其他工作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

[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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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会计人员

选项 A、C,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小赵是因为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影响其从事会计工作;选项 B、D,涉案会计人员 5 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形均为“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小赵交通肇事刑满释放的时间不影响其从事会计工作。

[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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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会计交接等工作相关规定

选项 A,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选项 B,交接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小 孙另立账簿不合规定;选项 C、D,“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 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出现的账目问题应由小李承担责任。


[要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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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会计监督

选项 A、C、D,政府监督的主体是财政部门,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金融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选项 B,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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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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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本题考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处理,未表明甲公司处于筹建期,因此按两个限额标准孰低扣除。限额①为发生额的 60%:100×60% = 60(万元);限额②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5 000×5‰ = 25(万元)。限额②<限额①,甲公司 2019 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 25 万元。

[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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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公益性捐赠限额计算

本题考查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处理。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向体育事业和卫生事业捐款)准予扣除的限额为年度利润总额的 12%:560×12%=67.2(万元),实际发生额 58 万元<扣除限额 67.2 万元,按实际发生额 58 万元扣除。

[要求3]
答案解析: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

选项 A,“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不得税前扣除;选项 B,财产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若是给员工购买规定外的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选项 C,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收到时不计入收入总额,故在缴纳时也不得扣除,因此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195 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 D,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允许在税前扣除。

[要求4]
答案解析: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根据第一小问可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 25 万元,因此应该调增 75万元(100-25),而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也不得扣除,应该调增 40 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560+(100-5 000×5‰)+40=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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