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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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选项 A);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选项 D);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选项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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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起暂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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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选项 B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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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按税法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应将与其相关成本、费用和税费予以扣除。故本题所有选项的内容符合税法的扣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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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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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来自 A 国所得抵免限额= 8 000×20% = 1 600(元),在 A 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 400 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1 600 - 400 = 1 200(元),选项 A 当选、选项 B 不当选;来自 B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60 000×(1 - 20%)- 60 000 < 0(元),抵免限额为 0,已在 B 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8 000 元,无需补税,超过了抵免限额的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 B 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选项 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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