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1)和(2),编制甲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租赁相关的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对租赁合同的修改是否构成租赁变更,并说明理由;如构成,说明租赁变更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资料(1)和(2),计算甲公司第五年年初调整后租赁负债的入账金额和应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

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2018 年 1 月 1 日:
借:使用权资产 702 .36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97 .64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 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702.36×7%)49 .17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9 .17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702.36 + 49.17 - 100 = 651.53(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651.53×7%)45 .61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5 .61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19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651.53 + 45.61 - 100 = 597.14(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597.14×7%)41 .80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1 .80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20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597.14 + 41.80 - 100 = 538.94(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538.94×7%)37 .73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7 .73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538.94 + 37.73 - 100 = 476.67(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702.36 - 70.24×4 = 421.40(万元)。
①构成租赁变更。
理由: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甲公司和乙公司变更了租赁期限及租赁范围,所以,属于租赁变更。
②租赁变更不应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理由: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第二,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因为扩租 800 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支付的对价与新增场所的单独价格反映合同情况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并不相当,所以不应将租赁变更部分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022 年 1 月 1 日,调整后的租赁负债= 140×(P/A,8%,4)= 140×3.3121 = 463.69(万元),考虑缩短年限后的租赁负债= 100×(P/A,7%,4)= 338.72(万元),考虑增加租金及增量借款利率变更增加的租赁负债= 140×(P/A,8%,4)- 338.72 = 463.69 - 338.72= 124.97(万元),租赁负债调减额=(476.67 - 338.72)- 124.97 = 12.98(万元),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调减额= 421.40÷6×2 - [140×(P/A,8%,4)- 100×(P/A,7%,4)] = 140.47 -(463.69 - 338.72)= 15.50(万元),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的金额= 12.98- 15.50 = -2.52(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缩短年限部分终止确认: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200
资产处置损益 2 .52
贷:使用权资产 (421.40÷6×2)140 .47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62 .05
②其他租赁变更:
借: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60 - 124.97)35 .03
使用权资产 124 .97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40×4 - 100×4)160





甲公司是一家设备生产商,与乙公司(生产型企业)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向乙公司出租所生产的设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资产:设备 A。
(2)租赁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 4 年。
(3)租金支付:自 2021 年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100 万元。
(4)合同约定年利率:5%(同市场利率)。
(5)该设备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的公允价值为 350 万元,账面价值为 300 万元。
(6)甲公司达成该租赁发生的相关成本为 1 万元。
(7)该设备于 2021 年 1 月 1 日交付乙公司,使用寿命 7 年,预计剩余使用寿命为 5 年,无残值。
(8)预计租赁到期日该设备公允价值 30 万元,乙公司对此金额提供担保 20 万元。
其他资料: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已知(P/A,5%,3)= 2.7232,(P/A,5%,4)= 3.5460,(P/F,5%,3)= 0.8638,(P/F,5%,4)= 0.8227,(P/A,8%,3)= 2.5771,(P/A,8%,4)= 3.3121,(P/F,8%,3)= 0.7938,(P/F,8%,4)= 0.7350。
甲公司的租赁类型为融资租赁。
理由:①资产的所有权虽然未转移,但租赁期(4 年)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5 年)的75% 以上(4÷5 = 80%>75%);②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超过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应分类为融资租赁。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420
——未担保余值 (30-20)10
主营业务成本 291 .77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
库存商品 300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71 .77(倒挤)
借:销售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金额=(420 + 10- 71.77)×7.40% = 26.51(万元),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确认租赁收入的金额为 26.51 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100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26 .51
贷:租赁收入 26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