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家电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2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向乙商场销售自产洗衣机一批,含增值税销售额226万元,因其购买量大给予10%的折扣,实际收取含增值税销售额203.4万元,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内)分别注明。(2)销售自产电冰箱一批,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39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3.39万元,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1.13万元。(3)销售部员工国内出差,取得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记载往返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合计32.7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1万元。(4)将自产空调30台用于办公楼、40台用于员工宿舍、100台用于换取零部件、10台用于赠送社区图书馆。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按照9%计算进项税额;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要求1]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自产洗衣机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要求2]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自产电冰箱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要求3]计算甲公司当月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要求4]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
- A、将自产空调100台用于换取零部件
- B、将自产空调10台用于赠送社区图书馆
- C、将自产空调40台用于员工宿舍
- D、将自产空调30台用于办公楼
本题来源:0310 第四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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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
答案解析:由于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内)分别注明,以不含增值税的折后价为计税销售额。选项BD以原价为计税销售额,错误;选项C未作价税分离,错误。
[要求2]
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属于单独记账核算的非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取时(3.39万元)不作销售处理,逾期不予退还时(1.13万元)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要求3]
答案:
A
答案解析: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即“民航发展基金0.1万元”不计算抵扣,选项BD错误;而选项C未作价税分离,错误。
[要求4]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1)选项A:属于特殊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2)选项BC:视同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3)选项D:将自产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办公楼属于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须视同销售货物,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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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1)选项AD: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存在货物和服务的混合,为混合销售行为;(2)选项BC:属于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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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银行主要从事“金融服务”,销售金银属于“销售货物”,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和销售金银属于“多元化”经营,两者并非一项业务,既不同时发生,也无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分别纳税;选项B,销售商品属于“销售货物”,运输商品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但销售商品和提供运输属于一项业务,同时发生,有从属关系,经营主体百货商店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应当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选项C,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选项D,提供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销售酒水属于“销售货物”,但提供餐饮服务和销售酒水属于一项业务,同时发生,有从属关系,经营主体餐饮公司以提供餐饮服务为主,应当按“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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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销售额不含税,涉及增值税=100 000×13%,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须进行价税分离,涉及增值税=[1 000÷(1+13%)]×13%,则甲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 000×13%+[1 000÷(1+13%)]×13%=13 11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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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非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5.8万元,收取时暂不并入销售额计税;当月确认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为11.3万元,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包装物押金须进行价税分离,甲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610.2+11.3)÷(1+13%)×13%=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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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在本题中,合同约定本月应收款项为45.2万元,本月应当按照45.2万元计算销项税额。(3)题目明确交代“45.2万元”为含税价款,应当作价税分离处理。
[要求2]
答案解析:(1)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赠送,视同销售货物,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2)在本题中,该批乳制品有同类乳制品销售价格,应按同类乳制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能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3)题目明确交代“33.9万元”为含税价款,应当作价税分离处理。
[要求3]
答案解析:(1)选项A:凭票抵扣进项税额。(2)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选项C:外购楼房(不动产),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又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4)选项D:按照税法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要求4]
答案解析:
题目条件已告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注意运用公式时,用3%价税分离处理,再用2%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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