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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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可采用排除法。下列行业因其经营业务较少涉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按税法规定,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选项A);(3)批发和零售业(选项C);(4)房地产业(选项B);(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因此本题研发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的是医药业(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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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2)偶然所得以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张某选择在偶然所得中扣除捐赠支出;(3)张某该笔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20000)×2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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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扣除处理,可以按照“四步限额法”进行解题,具体如下表所示。

因此甲公司2021年度准予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合计=25+3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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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王某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2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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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赵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属于居民个人;选项B,钱某虽然在国内有房产,但未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属于非居民个人;选项C,迈克尔在中国境内居住期间涉及跨年,需根据纳税年度分开判断:2019年度和2020年度,居住时间累计均不足183天,在这两个纳税年度均属于非居民个人;选项D,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期间也涉及跨年,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居住1个月,在这两个纳税年度均属于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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