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新货物与旧货物的差额)征收消费税,排除选项B、C。(2)新旧货物价格均含增值税(价外税),需用实际收取的价款除以(1+13%),将增值税从价格中剔除;消费税是价内税,无须剔除;因此甲商场应缴纳消费税=100×(5989-5085)÷(1+13%)×5%=4000(元)。

拓展练习
(1)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减除还本支出,首先排除选项 A、B;(2)销售额 1 695 000 为 含税金额,需价税分离, 排除选项 C; (3)销售办公桌增值税销项税额=1 695 000÷ (1 + 13%)×13% = 195 000(元)。
(1)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票价和燃油附加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甲公司当月购进航空旅客运输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 + 9%)×9% = 87 200÷(1 + 9%)×9% = 7 200(元)。
本题考查视同销售货物的判断。选项 A,属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第三类),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对内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 消费,应视同销售;选项 B,属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第三类),将购进的货物对外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应视同销售;选 项 C,属于代销业务(第一类),无论是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还是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均需视同销售;选项 D,属于自产、委托 加工或购进货物(第三类),将购进的货物对内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无须视同销售,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作转出处理)。
选项 B、D,甲公司出租经营用房的行为,不会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因此不缴纳契税和土地增值税;选项 A,甲公司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选项 C,甲公司按“现代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




选项A、B,销售货物和销售服务发生在一项销售行为中,货物和服务有从属关系,属于混合销售行为;选项C、D,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此点属于“混合销售与兼营”这一知识点的税法特殊规定,请考生注意识记。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