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新货物与旧货物的差额)征收消费税,排除选项B、C。(2)新旧货物价格均含增值税(价外税),需用实际收取的价款除以(1+13%),将增值税从价格中剔除;消费税是价内税,无须剔除;因此甲商场应缴纳消费税=100×(5989-5085)÷(1+13%)×5%=4000(元)。

拓展练习
选项A、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如办公、扩建厂房),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选项B,属于代销业务(第一类),委托方和受托方均需视同销售;选项D,属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第三类),将购进货物对内用于集体福利,无须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作转出处理)。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烟丝无受托方同类售价,因此组价;(2)烟丝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加工费为不含增值税税款,排除选项B、D;(3)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140000+21000)÷(1-30%)×30%=69000(元)。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10800+10800×14%)÷(1-10%)=10800×(1+14%)÷(1-10%)=13680(元);(2)该批汽酒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13680×10%=1368(元)。

选项A,属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将购进的货物对外赠送给其他单位,需视同销售;选项B、C,属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对内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对外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均需视同销售;选项D,属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将外购的货物对内用于个人消费,无须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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