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选项B);(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选项 A、C、D,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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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销售商品按交易活动发生地
  • B.劳务按劳务发生地
  • C.股息按收到利息的企业所在地
  • D.不动产按照不动产所在地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可理解为:企业因购买被投资方(分配股息、红利方)的股票而产生的股息、红利,是被投资方(分配股息、红利方)向投资方企业支付的投资回报,应当以被投资方(分配股息、红利方)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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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出租车所有权归属出租车驾驶员。关于出租车运营相关规定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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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个人取得的审稿收入,若属于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若属于非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一般与出版、发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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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按照两个限额标准孰低扣除。限额①为发生额的60%:25×60%=15(万元);限额②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5‰=2(万元)。限额②<限额①,该个体工商户2021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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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2)偶然所得以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张某选择在偶然所得中扣除捐赠支出;(3)张某该笔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20000)×2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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