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经典必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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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判断是否缴纳消费税需分情况:(1)委托方以 “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属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销售,需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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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判断税目:选项 B,手机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首先排除;(2)判断环节:选项 A,自产非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待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时再征,因此不当选;选项 D,黄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批发环节不征,因此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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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选项 A、C、D),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选项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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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 C,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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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首先明确计征方法,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 ×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2)销售额 3 480 000 元含增值税,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3 480 000÷(1 + 13%)×20% + 50×2 000×0.5 = 665 9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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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可采用记少不记多的方法,记忆不予扣除的税目:酒(葡萄酒除外)(选项 D)、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若题目考查“准予扣除”的项目,则采用此方法反向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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