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消费税税目——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含改装车)、超豪华小汽车, 但不包括电动汽车,选项 C 当选,选项 A 不当选;选项 B、D,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 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消费税。

拓展练习
消费税税目和征税环节结合考查,按照“先税目,后环节”两步走: (1)判断税目:选项 B,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2)判断环节:选项 A、D,白酒、高档化妆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 节不征收;选项 C,地板厂销售实木地板属于生产环节,应征收消费税。

(1)判断税目:4 个选项所涉及的货物均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2)判断环节:电子烟、 高档化妆品应在一般环节(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因此选项 A 不当选,选项 B 当选;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选项 C 不当选;金银首饰在零售 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 D 不当选。

(1)判断税目:4 个选项所涉及的货物均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2)判断环节:选项 A,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征,因此不当选;选项 B、D,白酒和高档化妆品在一般环节(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因此不当选;选项 C,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因此当选。

(1)计算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时,先找受托方的同类售价,无同类售价再组价,本题焰火无受托方同类售价,因此组价;(2)鞭炮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 -比例税率),注意加工费 9 605 元含增值税,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甲鞭炮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 消费税税率=[48 025 + 9 605÷(1 + 13%)]÷(1 - 15%)×15% = 9 975(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需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甲公司)向机构所在地(S 市)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选项 B 当选,选项 A 不当选;选项 C,进口货物应向报关地(W 市)海关申报缴纳增值税;选项 D,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S 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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