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 D,提供娱乐服务和销售食品具有从属关系,应归属为一项应税销售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当选;选项 A、B、C,均为一个主体从事多种业务,不同业务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主从之分, 属于兼营,不当选。

拓展练习
(1)涉及不动产的,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界定地域:只要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则属于在 境内销售不动产,选项 B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2)必须同时满足“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 发生或使用”两个条件,才“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选项 A、C,经销权和专利在“境 内”使用,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选项 A、B、C、D 所涉及的货物均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

本题考查价外费用的辨析,有正反两种解题思路:(1)正面理解:销售方在价款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归自身所有的费用,属于价外费用;(2)反向排除:价款之外收取的但不属于销售方所有的费用(关键词:代收、代办、代缴),不属于价外费用。上述选项均属于“价款之外收取,且归销售方所有的”费用,均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

(1)本题主要考查啤酒包装物押金的处理。啤酒包装物押金仅当购买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或 1 年以上)归还包装物时,销售方才需将押金并入销售额计税,如购买方按期归还包装物,则押金自始至终不计税。因此本题中销售啤酒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 万元)不并入销售额;后续购买方按时归还包装物,销售方之前收取的押金需退还给购买方(4 万元),也无须计税。(2)本题啤酒和白酒的销售收入均为零售价,需价税分离计算增值税。故该酒厂增值税应纳税额=(32.86 + 18.87)÷ (1 + 13%)×13% = 5.95(万元)。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不得从销项中抵扣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包括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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