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
  • A.

    超市既销售货物也提供快餐服务

  • B.

    药材厂向客户销售药材的同时又为其提供研磨加工劳务

  • C.

    建筑公司向客户销售自产钢结构件的同时又为其提供安装服务

  • D.

    歌舞厅向客户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又向其销售食品

本题来源: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经典必刷】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 D,提供娱乐服务和销售食品具有从属关系,应归属为一项应税销售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当选;选项 ABC,均为一个主体从事多种业务,不同业务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主从之分, 属于兼营,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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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有(  )。

  • A.

    将自产笔记本电脑用于奖励本企业销售业绩突出的员工

  • B.

    将外购笔记本电脑无偿赠送给某学校

  • C.

    将自产笔记本电脑用于本企业财务部门办公

  • D.

    将外购笔记本电脑作为福利发放给本企业职工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视同销售货物的判断。视同销售货物可以分为三类: 1. 代销业务,无论是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还是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均需视同销售; 2.(非同一县市)异地移送; 3.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 对于第三类视同销售货物的具体判断: 1)看来源: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选项 A)、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均需 视同销售,购进货物则要分情况讨论; 2)看用途:外购货物对外用于“投、分、送(选项 B)”,需要视同销售;外购货物对内用于集 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选项 D),无须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作转出处理)。 选项 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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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增值税服务中,增值税税率为 13% 的是(  )。

  • A.

    邮政服务  

  • B.

    交通运输服务

  • C.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D.

    增值电信服务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选项 C)或者进口货 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 13%。选项 AB,纳税人销售邮政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 9%;选项 D,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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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乙公司)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甲公司)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乙公司)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甲公司转让股票时,以乙公司取得股票时的530万元为买入价。(2)甲公司转让股票取得的收入为含税价,需要作价税分离。(3)销售股票同时支付的手续费和印花税不应冲减销售收入。(4)上述业务中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848÷(16%)-530]×6%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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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本题主要考查啤酒包装物押金的处理。啤酒包装物押金仅当购买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或 1 年以上)归还包装物时,销售方才需将押金并入销售额计税,如购买方按期归还包装物,则押金自始至终不计税。因此本题中销售啤酒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 万元)不并入销售额;后续购买方按时归还包装物,销售方之前收取的押金需退还给购买方(4 万元),也无须计税。(2)本题啤酒和白酒的销售收入均为零售价,需价税分离计算增值税。故该酒厂增值税应纳税额=(32.86 18.87)÷ 1 13%)×13% 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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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B.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C.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交付租赁物的当天

  • D.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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