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监事会制度。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股东机构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力。
其监督具有两个特点:
一是监事会具有完全独立性【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监事会一经股东机构授权,就完全独立地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机构的干预【选项C错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E错误】。
二是监事个人行使监督职权具有平等性【选项D正确】。所有监事对公司的业务和账册均有平等且无差别的监督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D。
本题考查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监事会组成和监事任期。
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监事会组成和监事任期。
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监事会制度。
监事会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以董事会【选项B】和总经理【选项C】为主要监督对象。在监督过程中,随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纠正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行为。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
本题考查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相同,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选项C正确】。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选项E正确】。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选项D正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罢免董事为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A错误】,罢免经理为董事会的职权【选项B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