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ABC
【解析】纳税义务判断:该金融服务的交易一方在境内,因此有纳税义务。取得销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因此境外F企业为纳税人。如果境外企业在境内没有营业机构,则境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金额=105÷(1+6%)×6%=6(万元)。选项ABC正确。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使取得扣税凭证也不得扣除。因此选项D不正确。

拓展练习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退税率,按照统一的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执行。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融资租赁货物和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融资租赁货物,其适用的增值税退税率,按照购进货物适用的征收率和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该笔出口业务应退增值税=200×3%=6(万元)。

销售货物同时收取的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将其进行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中计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该酒厂应确认的应税销售额=(22600+565+1130)÷(1+13%)=21500(元)。

业务(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50000)×9%=7200(元)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业务(2)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400-4520÷(1+13%)×13%=9880(元)
业务(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0×13%=26000(元)
业务(4)的增值税销项税额=7006÷(1+13%)×13%=806(元)
业务(5)转出的进项税额=(4892-160)÷(1-9%)×9%+160×9%=482.4(元)
当期应纳的增值税=26000+806+10400-7200-9880+482.4=20608.4(元)

【答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3%+3×9%=3.27(万元)
【答案】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6%=0.6(万元)
【答案】
业务(3)不得抵扣销项税额
购进餐饮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项目,不得抵扣。奖励员工旅游,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项目,不得抵扣。
【答案】
业务(4)无需在7月计算缴纳增值税。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本题发出货物的时间为下月,本月无需确认销项税额。
【答案】
业务(5):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10÷(1+6%)×6%+60÷(1+6%)×6%=9.62(万元)
【答案】
业务(6):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13%=0.26(万元)
【答案】
该企业当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1÷(1-9%)×9%=0.9(万元)
【答案】
业务(7):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13%=0.13(万元)
业务(7):应缴纳的增值税=6.5÷(1+3%)×3%=0.19(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9.62+0.26+0.13-(3.27+0.6-0.9)+0.19=7.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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