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选项 A);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选项 B、D,属于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选项 C,属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拓展练习
用人单位与职工连续订立 2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时,除劳动者存在胜任能力严重不足、有严重过错、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过错程度较重)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项 A、B、C、D 中所涉及的过错程度均较轻,因此甲公司应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本题中甲公司有过错,不得要求冯某支付违约金。

选项 A,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选项 B,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 年”;选项 C,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 D,竞业限制条款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并非所有劳动者。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选项 C);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 2 倍的赔偿金(选项 D),支付了赔偿金则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选项 A)。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 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 1 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2)本题中,2017 年 1 月 10 日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仲裁时效自 2017 年 1 月 10 日起1 年内有效,选项 B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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