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选项B,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选项C,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选项D,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选项A,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乙仍应支付30万元价款。
选项B,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选项C,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自甲提存成立时起,乙取得该藏品所有权。
选项D,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甲的对待给付义务消灭,乙的对待给付义务未消灭(乙应按约支付30万元价款)。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交通管制、交通管制及隔离、强制进入场所、通信管制等)。
选项A、C、D,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准法律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包括意思通知(即行为人内心意愿的告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观念通知(即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告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和情感表示(即行为人感情的表达,如被继承人对继承人的宽恕)。选项B、C、D,属于法律行为。

选项B,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选项C,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当过半数,并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所以不存在监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这个情况,也就不涉及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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