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选项B,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选项C,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选项D,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一)
2022年2月,东川省东山市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的行动,东山市公安机关与税务机关、监察机关、海关等多部门配合,查获下列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甲公司虽有货物出口,但通过虚构出口货物品名、数量和单价,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0万元。乙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00万元;丙公司通过伪造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出口退税单据和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2万元;丁公司通过虚构交易和银行流水接受外省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8万元;戊公司采取将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万元。另外,在调查已公司时发现己公司利用国家留抵退税政策,采用隐匿销售收入、减少增值税销项税、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5万元。同时调查了解到已公司采购原材料时,取得庚公司开具的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税务协查查明,庚公司开具的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虚开。己公司认为自已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A,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选项B,不涉及出口,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选项E,骗取出口退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国家出口退税制度,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戊公司采取将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万元,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要件有:(1)发票记载事项与客观实际完全相符(选项B);(2)购货方不知道发票为虚开,且没有能力知道发票为虚开(选项A、E);(3)发票经过税务机关认证为真发票(选项C)。

下列关于追诉时效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选项B);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选项A);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选项C);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选项D)。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行政法相关理论,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 )。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力:(1)确定力;(2)拘束力;(3)公定力;(4)执行力。

(四)
2013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货款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
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
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A、D,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选项B、C和E,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以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选项A、B和D,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既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请求物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选项E,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选项A,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进行的清偿并不属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E,2013年7月8日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借期3个月,所以诉讼时效从债务期限届满时起算,即从2013年10月8日起算。借款合同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年,因此至2016年10月8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不涉及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
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