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通常包括(8 个):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已获利息倍数、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选项 B,属于反映获取现金能力的指标。选项 D,属于反映资产质量状况的指标。

甲公司2022年实现销售收入1 000万元,净利润22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增加20万元,应收账款增加5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5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减少8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22年的销售现金比率为(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20+20-55+35-80=140(万元)。销售现金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销售收入=140÷1 000=14%。

企业将专项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完工时,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对应的款项应计入( )。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甲公司202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面值为1 000万元的5年期债券,每年年末付息一次,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4%,甲公司实际支付1 195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5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 4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该债券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
选项A,2021年1月1日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1 195+5=1 200(万元);选项C,2021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1 200×4%=48(万元);选项B、D,2021年12月31日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 200×(1+4%)-1 000×5%=1 198(万元),2022年1月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确认其他债权投资1 430万元,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 430-1 198=232(万元)。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长江公司2021年发生的有关销售业务如下:
(1)1月5日,长江公司与甲公司签署一份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向甲公司销售一台自己生产的设备,该设备的销售总价款为500万元,分五年于每年年末收款100万元。长江公司当日发出该设备,并经甲公司检验合格,设备成本为120万元。假定长江公司销售商品时,其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折现率为10%。
(2)3月1日,长江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成本为18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5万元。协议约定,长江公司应当在当年7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8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36.4万元。
(3)5月1日,长江公司向丙公司销售商品300件,单位售价为0.4万元,单位成本为0.3万元。当日长江公司发出商品、收到价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约定,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可以退回。根据经验,长江公司预计该批商品退货率为15%。退货期满日,丙公司实际退回商品36件,长江公司已办妥退货手续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6月20日,长江公司将成本为380万元的商品Y卖给丁公司,售价为500万元。25日,丁公司在验收该批商品时发现其外观有瑕疵,长江公司同意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给予10%的折让,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8月1日,长江公司将M商品和N商品打包一起出售给戊公司,合同的含税金额为90.4万元。合同约定,M商品于合同签订日交付,N商品于7日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后,长江公司才能一次性收取全部合同价款。M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万元,成本为38万元;N商品的单独售价为40万元,成本为28万元。长江公司按照约定发货并取得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长江公司销售设备应确认收入=100×(P/A,10%,5)=379.08(万元)。
1月5日
借:长期应收款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79.08
未实现融资收益 120.9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贷:库存商品 120
年末
借:银行存款 113
贷:长期应收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79.08×10%)37.908
贷:财务费用 37.908
长江公司应确认的财务费用=280-250=30(万元)。
3月1日
借:银行存款 282.5
贷:其他应付款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5
3月末、4月末、5月末、6月末、7月末,均需确认财务费用=(280-250)÷5=6(万元)。
借:财务费用 6
贷:其他应付款 6
7月31日
借:其他应付款 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4
贷:银行存款 316.4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0.4×300×(1+13%)]135.6
贷:主营业务收入 [0.4×300×(1-15%)]102
预计负债 (0.4×300×15%)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300×13%)15.6
借:应收退货成本 (0.3×300×15%)13.5
主营业务成本 [0.3×300×(1-15%)]76.5
贷:库存商品 (0.3×300)90
退货时
借:预计负债 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36×13%)1.87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4×36)3.6
银行存款 (0.4×36×1.13)16.272
借:库存商品 (0.3×36)10.8
主营业务成本 (13.5-10.8)2.7
贷:应收退货成本 13.5
不含税合同价款=90.4÷(1+13%)=80(万元),M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60÷(60+40)×80=48(万元);N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40÷(40+60)×80=32(万元)。
交付M商品时
借:合同资产 4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
借:主营业务成本 38
贷:库存商品 38
交付N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
合同资产 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
贷:库存商品 28
销项税额=100×13%+32.5+(300×0.4-36×0.4)×13%+500×(1-10%)×13%+90.4÷(1+13%)×13%=128.128(万元)。
销售收入=379.08+(300-36)×0.4+500×(1-10%)+80=1 014.68(万元),销售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225÷1 014.68=2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