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1年10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期间按年利率12%计息;逾期按年利率14%计息;借款方违约,须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承担日利率0.2‰的违约金(按360天计算,折算为年违约金率为7.2%)。为担保借款,甲公司将其中一商铺抵押给乙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另以现有的及其将有的原材料、产品、半成品为乙公司设定浮动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的董事王某为该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甲公司、王某与乙公司也并未约定担保权利行使的顺序。2021年12月1日,甲公司将抵押商铺出租给丙公司,租期2年。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清偿乙公司的到期债务。乙公司调查发现,在抵押期间,甲公司用以设定浮动抵押的A产品被丁修理厂依法留置,B产品被戊公司以市场对价购买取得。2022年5月1日,因债权实现纠纷,乙公司以甲公司、王某、丁修理厂、戊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如下:甲公司承担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责任;就甲公司设定抵押的商铺、生产产品等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包括被丁修理厂留置及被戊公司购买的A、B生产成品;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公司抗辩:乙公司不得同时主张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王某抗辩如下:(1)乙公司应先行使抵押权;(2)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不成立。丁修理厂主张:其留置权行使应优先于乙公司抵押权的行使。戊公司主张:乙公司无权在其购买的B产品上行使抵押权。已知,2021年10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5.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有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公司能否将已设定抵押的商铺出租?说明理由。
[要求2]
乙公司能否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要求3]
王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要求4]
王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要求5]
丁修理厂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要求6]
乙公司能否在戊公司购买的B产品上行使抵押权?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202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最后三套卷(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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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可以将已设定抵押的商铺出租。根据规定,抵押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已设定抵押的财产,抵押人可以用于出租。
[要求2]
答案解析:乙公司可以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根据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
[要求3]
答案解析:王某的抗辩(1)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要求4]
答案解析:王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5]
答案解析:丁修理厂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要求6]
答案解析:乙公司不能在戊公司购买的B产品上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动产浮动抵押无论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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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李某购买考试教材,设立了民事法律关系,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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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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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由于李某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的刘某(在该电脑上,李某的抵押权不优于刘某的所有权),因此,刘某有权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李某无权就刘某的电脑主张行使抵押权。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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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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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答案解析: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乙按约定将苹果运送至甲指定的交付地点,甲因私人原因未办理验收,故苹果的损失责任由甲承担。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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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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