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纳税人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但未提供材料成本的,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材料成本
  • C.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后,委托方收回已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 D.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成本是委托方购进材料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本题来源:私教:2026年税务师《税法(Ⅰ)》7月月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纳税人委托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选项B不当选: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选项C不当选: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选项D不当选: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解释,“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关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 C.报关企业
  • D.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收件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当选: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下列属于车辆购置税免税项目的有(  )。
  • A.挂车
  • B.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 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 D.2026年5月购置的新能源汽车
  • E.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选项A,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选项D,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业务(1)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320+11.3÷(1+13%)+100×70%]×10%=4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的,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2)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3)业务(2)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18×1000+80×1500)×10%÷10000=1.3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3)乙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业务(3)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38+7)÷(1-10%)×10%=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1)委托方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受托方的计税依据=(38+7)÷(1-10%)×70%=35(万元),销售价格50万元大于受托方的计税依据,故甲公司需要缴纳消费税。

(3)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50×10%-35×10%=1.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计税价格。应申报缴纳关税=(5+0.6)×10%=0.56(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2020年3月,甲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当月发货。合同规定,不含税总价款300万元,自4月份起分三个月等额收回货款。4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80万元,5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120万元。对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甲企业4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100万元
  • B.若甲企业3月份签订合同后即按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300万元
  • C.若甲企业3月份签订合同后即按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 D.甲企业5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120万元
  • E.甲企业3月份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为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D、E,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故甲企业5月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应收的100万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别为约定收款的4月、5月、6月。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