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向其送达受理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 3 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4 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1)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拟提交申请所属年度前 3 个纳税年度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 年第 42 号)规定的同期资料;(2)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 10 个年度内,曾执行预约定价安排,且执行结果符合安排要求的;(3)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 10 个年度内,曾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且结案的。选项 B 不当选。

拓展练习



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应当重点关注具有以下风险特征的企业:(1)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或者类型较多(选项 A);(2)存在长期亏损、微利或者跳跃性盈利(选项 B);(3)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4)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不相匹配,或者分享的收益与分摊的成本不相配比(选项 C);(5)与低税国家(地区)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6)未按照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者准备同期资料;(7)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选项 D);(8)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 12.5% 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9)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筹划或者安排。

N 公司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636÷(1 + 6%)×6% = 36(万元)。
N 公司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636÷(1 + 6%)×7% = 42(万元)。
理由: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该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定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相关资料包括: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股权架构图;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不适用重新定性间接转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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