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奇兵1-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对外付汇无须进行税务备案,无须办理和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选项 D 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略。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为了解决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归属,《中新协定》规定了以下确定标准:(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中心;(3)习惯性居处;(4)国籍。需特别注意的是,这些标准的使用是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使用前一标准无法解决问题时,才使用后一标准。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抵免限额=(500 + 100)×25%×100÷(500 + 100)= 25(万元)小于境外饶让抵免税额= 100×30% = 30(万元),可抵免 25 万元;A 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0 + 100)×25% - 25 = 12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1)收款人在任何 12 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 183 天(选项 D);(2)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选项 A);(3)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选项 B)。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要求2]
答案解析:
企业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不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理由:企业甲直接持有企业乙 20% 以上的股份,企业乙直接持有企业丙 20% 以上的股份,但企业甲间接持有企业丙股份为 15%(50%×30%),不足 20%,不满足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 20% 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的规定,不能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理由:企业甲对企业乙的直接持股比例为 50%,超过 20%,可以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要求4]
答案解析:应由企业甲负担的税款=(180 + 12)×50% = 96(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企业乙的税后利润= 1 000 - 180 - 12 = 808(万元)。
企业甲取得的境内外所得总额= 808×50% + 96 + 2 400 = 2 900(万元)。
企业甲总应纳税额= 2 900×25% = 725(万元)。
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 725×500÷2 900 = 125(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企业甲境外直接负担的预提税= 808×50%×10% = 40.4(万元),
企业甲境外直接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总额= 96 + 40.4 = 136.4(万元),大于抵免限额 125 万元。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为 125 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