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题干中注明“合同”字样的,需要计算印花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扣除项目= 2 000 + 5 000×70% + 6 200×5%×(7% + 3%)+ 6 200×0.5‰= 5 534.1(万元),增值额= 6 200 - 5 534.1 = 665.9(万元),增值率= 665.9÷5 534.1×100% = 12.03%,适用税率为 30%。应纳土地增值税= 665.9×30% = 199.77(万元),选项 C 当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本题中该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8 000×(1 + 5%)= 8 400(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8 400 + 15 000 + 2 340 + 240 + (8 400 + 15 000)×20% = 30 660(万元)。
增值额= 42 000 - 2 000 - 30 660 = 9 340(万元)。
增值率= 9 340÷30 660×100% = 30.46%,适用税率 30%。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9 340×30% = 2 802(万元)。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额= 2 802 - 450 = 2 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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