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奇兵1-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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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征契税,选项 A 当选;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本题中,魏某将房产赠送给覃某,覃某为契税纳税义务人,选项 B 当选;覃某应纳契税= 120×3% = 3.6(万元),选项 C 当选,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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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选项 A 不当选;对个人购买 90 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 1% 的税率征收契税,选项 B 当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选项 C 不当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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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的,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承受方以房地产权属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如若土地性质改为出让,房地产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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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储藏室)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张三 2022 年应缴纳契税= 220×4% + 30×3% = 9.7(万元),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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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 A 当选;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照章缴纳房产税,选项 B 不当选;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用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 C 当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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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 B 不当选;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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