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加工零配件企业 2022 年 6 月 5 日转让其位于郊区的一栋空置厂房并签订了合同,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3 200 万元。2012 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700
万元,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发生建造成本 800 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 2 500 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 60%,允许扣除相关税金及附加 360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回答零配件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要求2]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要求3]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要求4]
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本题来源:奇兵1-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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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 7 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该零配件加工企业应在 6 月 12 日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要求2]
答案解析:
评估价格= 2 500×60% = 1 500(万元)。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要求3]
答案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1 500 + 700 + 360 = 2 560(万元)。
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增值额= 3 200 - 2 560 = 640(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640÷2 560×100% = 25%,适用税率为 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640×30% = 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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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企业破产,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并按规定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 30% 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 3 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 3 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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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承受方应当缴纳契税。本题中,孙一所占份额由 20% 增加到 40%,应当缴纳契税,选项 A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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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选项 B、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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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选项 A 不当选;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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