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将 1 幅字画交乙保管。保管期间乙将字画送交丙装裱。装裱期间甲将该字画出售于丁,双方约定待装裱完毕由丁直接向丙请求返还字画。根据民法相关理论,下列关于甲丁约定完成之时各当事人对字画占有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甲无权占有
  • B.乙自主占有
  • C.丙善意占有
  • D.丁间接占有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事实上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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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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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 B.法定公积金应当从税前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 C.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 D.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公积金(包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其中,弥补公司亏损分两种情况:一是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二是公积金足够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选项B,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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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在合伙协议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形下,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 B.可以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开展业务
  • C.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财务状况
  • D.法人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选项B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选项C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选项D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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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下列关于数据电文发送和接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当事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的,以最先进入收件人任一系统的时间为接收时间
  • B.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视为发件人发送
  • C.当事人对发送或接收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 D.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视为发件人发送
  • E.收件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与主营业地不一致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为接收地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选项BCD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1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2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3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当事人对前述规定的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选项E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者接收地点。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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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违法行为中,对其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有(  )。
  • A.不满 14 周岁的人实施的违法行为
  • B.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
  • C.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 D.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
  • E.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A,E
答案解析:

选项B属于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选项CD属于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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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1月6日,甲在其一套房屋上为前妻乙设立居住权,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约定:乙若再婚,则居住权消灭。1月10日,双方办理了居住权登记。

3月5日,甲因急需生意周转资金,遂以该房屋抵押向同乡丙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期6个月的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3月8日,丙将500万元汇入甲的账户。3月10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丙方知晓该房屋上存在乙的居住权,遂要求甲另外再提供一份担保。甲于是找到好友丁和戊,请求 二人为其向丙提供担保。3月16日,丙与丁、戊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未能还款,则由丁、戊2人承担返还本金的保证责任。其余事项未进行约定。

8月9日,甲因车祸离世,其子己继承了上述房屋。8月20日,己将继承的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借款到期后,丙因追讨欠款与丁戊己发生纠纷。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B、E当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或者在遗嘱中确定。若合同或者遗嘱未对居住权期限予以明确,则推定居住权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生。

选项C不当选:居住权只能由权利人本人享有和行使,不能与权利人分离。

选项D当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具有如下特征: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绝对权。其中,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解题思路】

本题考查居住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可基于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而取得。

(2)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乙的居住权于1月10日办理居住权登记时设立。

(3)居住权的法律特征。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期限性(本题中甲乙合同中约定“乙若再婚,则居住权消灭”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而不是对居住权设定了期限,故乙若未再婚即可终生居住)、专属性以及通常具有无偿性。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3月10日,丙对房屋的抵押权设立。选项B、D,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选项C、E,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保证人原则上应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选项B、D,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丁、戊)享有先诉抗辩权。因此,作为债权人的丙应先实现抵押权,之后就债务纠纷进行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对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方可请求丁、戊承担各自的保证责任。选项C,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是全部)。选项E,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题中明确约定仅对本金提供保证,不包括利息等其他债务。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其存在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选项B,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仍保有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仍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使用和收益。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作为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仍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选项D,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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