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的承包地相邻。3 月 9 日,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在自已承包地上为乙设立取水地役权。3 月 16 日,双方办理了地役权登记。5 月 10 日,甲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5 月 25 日,乙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的地役权变动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5 月 25 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丁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 B.5 月 25 日之前,乙有权在丙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 C.乙的取水地役权于 3 月 9 日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D.乙的取水地役权于 3 月 16 日地役权登记完成时设立
  • E.5 月 10 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乙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A、B、E,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D,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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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强制设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 B.行政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 C.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法规设定
  • 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 A、C,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选项 B、D,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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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乙因交通事故致行人丙受伤,须连带赔偿丙医药费 6 万元。后丙了解到乙家庭生活困难,遂免除了乙的赔偿债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丙免除乙赔偿债务的法律后果是(  )。
  • A.甲须一次性向丙支付医药费
  • B.甲作为连带债务人,也无须再向丙赔偿 6 万元医药费
  • C.甲应单独向丙赔偿 6 万元医药费
  • D.甲只须向丙赔偿 3 万元医药费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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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纳税人的行为中,可能构成逃税罪的是(  )。
  • A.聚众抗拒缴纳税款
  • B.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到其欠缴的税款
  • C.威胁税务工作人员抗拒缴纳税款
  • D.采用欺骗手段不缴纳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使国家税收受到侵害,数额较大的一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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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违法行为中,对其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有(  )。
  • A.不满 14 周岁的人实施的违法行为
  • B.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
  • C.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 D.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
  • E.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A,E
答案解析:

选项B属于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选项CD属于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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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17 年 2 月,为了通过买卖发票赚钱,吴某遂与好友费某商议共同成立春燕医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燕公司”),以医疗咨询服务和市场推广为由,为有需要的医药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收取开票金额 6% 的手续费。春燕公司成立后,吴某负责寻找客户,费某负责开具发票。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两人先后为 44 家医药公司累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40 份,涉及金额 6000 万元,实缴税额 226.8 万元,非法获利 120 余万元。

在此期间,九通医药公司总经理易某安排员工王某向费某购买医药咨询类增值税普通发票44份,价税合计378万元;周某作为中贵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贵公司”)地区代理商,在明知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帮助中贵公司向费某购买医药咨询类增值税普通发票 400 份,价税合计 3900 万元;朱某作为金乡财务公司负责人,在为春燕公司代理记账期间,明知其无实际业务经营,仍安排员工帮助费某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发后,王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他人到案后,亦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费某没有商品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劳务、服务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虚开”行为,且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满足虚开发票罪起刑标准,因此涉嫌虚开发票罪。
[要求2]
答案解析:

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2)虚开发票1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3)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数额达到上述第(1)、(2)项标准60%以上的。所以朱某安排员工帮助他人代开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王某购买44份发票构成虚开发票罪。吴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周某购买发票超过100份,构成虚开发票罪。

[要求3]
答案解析:案发后,王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王某的行为属于自首。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王某缓刑4个月不满足原判刑期以上的条件。选项B对于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判处费某4年有期徒刑,不满足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不得宣告缓刑。选项CDE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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