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时“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这一扣除项目的有( )。本题来源:第十章 奇兵制胜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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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A,契税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反映;选项B,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能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进行扣除;选项D,房地产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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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新建房支付的下列相关税费,不属于加计20%扣除基数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新建房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之和,加计20%扣除。选项AD,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选项B,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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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某公司2020年9月购进一处房产,2021年5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含税收入180万元。该房产原值4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减幅度为30%,该公司选择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则该公司2021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用房产投资联营,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则该公司2021年应纳房产税为未联营期间按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与对外联营取得固定收入比照租金收入计算的房产税的两项之和。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该公司2021年应纳房产税=4000×(1-30%)×1.2%×4/12+180÷(1+5%)×12%=31.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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