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某居民企业2021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销售多余的材料取得收入50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6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6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28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80万元。假设无其他影响管理费用因素,该企业2021年度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管理费用( )万元。
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进行扣除。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6000+500+60)×5‰=32.8(万元),故业务招待费可扣除32.8万元。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280-(80-32.8)=232.8(万元)。

甲股份公司共有股权3000万股,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将7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然后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2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2835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150万元。该股权收购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对于此项业务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为( )万元。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3000×70%×(15-12)×3150÷(3150+28350)=630(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