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按0.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应纳增值税=(240+3)÷(1+0.5%)×0.5%=1.21(万元)。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外购的下列货物,不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的是( )。
选项A,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CD,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行为,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某物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A市,2021年5月将其位于B市的一座仓库出租,取得含税租金收入100000元,该仓库的取得时间为2021年1月,则其应在B市预缴增值税( )元。
应在B市预缴税款=100000÷(1+9%)×3%=2752.29(元)。

某超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2021年6月以405万元的含税价转让一间商铺,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该商铺为2016年1月购得并缴纳契税9万元,当地契税税率3%,则该个体户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的商铺,应差额计征增值税。由于应纳契税=契税的计税金额×契税税率,因此契税的计税金额=9÷3%=300(万元);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405-300)÷(1+5%)×5%=5(万元)。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2日销售给甲企业10000件服装,每件不含税价格100元。由于部分服装存在瑕疵,该服装厂给予甲企业15%的销售折让,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鼓励甲企业及时付款,该服装厂提出2/20,n/30的付款条件,甲企业于当月15日付款。该服装厂此项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元。
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销售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偿还货款而给予的折扣优待,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销项税额=10000×100×(1-15%)×13%=110500(元)。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应按( )征收增值税。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