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具体准则制定的依据。


研究阶段的支出以及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均应计入管理费用,所以计入该项非专利技术成本的金额为250万元;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用计提摊销。
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其摊销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该项土地使用权供管理部门使用,摊销金额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每年计提摊销额=3 300/30=110(万元),2021年摊销3个月=110÷12×3=27.5(万元)。
资料(4)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20
累计摊销 60
贷:无形资产 300
资产处置损益 80
故,资产处置损益导致利润总额增加80万元。
12月末,自行研发的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250万元;根据资料(5),已知该非专利技术可收回金额为180万元,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所以应对该非专利技术计提减值准备70万元,将其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18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在税法上属于免税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减;税收滞纳金在税法上不允许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800+10-20=790(万元),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790×25%=197.5(万元);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50-40)-(20-30)=20(万元);则甲公司2023年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97.5+20=217.5(万元)。

短期借款利息不采用预提方式,在到期还本付息时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财务费用金额=400 000×6%÷12×2=4 000(元)。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交增值税=(320 000-310 000)÷(1+6%)×6%=56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