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练习

企业所得税意义上的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6 000×5‰=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实际发生额的60%=200×60%=120(万元),即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30万元。
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 000×15%=900(万元),待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本年度实际发生额80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150万元=950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900万元。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业务(2)的转让股票收入与股息红利所得需要计征企业所得税;业务(3)需要纳税调减;业务(5),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超过扣除限额部分需要纳税调增;业务(6),当年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800万元,而实际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900万元,因此需要在当年的利润基础上进行纳税调减。

(1)本题考查的是涉及商业折扣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而非增值税处理;(2)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确定商品收入金额,因此,本题应确认产品销售收入=45.2÷(1+13%)×90%=36(万元)。

非金融企业向非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内部员工、自然人借款,利息费用的扣除标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本题中税前扣除限额=100×7.8%×6÷12=3.9(万元),实际发生利息费用支出=100×10%×6÷12=5(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3.9万元。

本题的收入46.4万元为含增值税收入,应当价税分离,收取的手续费1.5万元属于价外费用,也应价税分离后再并入销售额;非酒类产品(本题为高档化妆品),不随同产品销售、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所以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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