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纸质)。某商业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B公司收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偿还所欠C公司的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应付账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汇票交给D公司。D公司随后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偿付工程款,并于票据上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 D公司与E公司因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验收合格而发生纠纷。纠纷期间,E公司为支付广告费,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负责人知悉D公司与E公司之间存在工程纠纷, 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E公司之关联企业G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G公司就E公司对F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是,G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任何内容,亦未签章。 F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A公司未在该行存入足额资金为由拒绝付款。F 公司遂向C、D、E、G公司追索。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C公司是否应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要求2]

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要求3]D公司能否以其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要求4]F公司能否向G公司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要求5]G公司是否应向F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第一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C公司不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承担票据责任需要为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由于C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因此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应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解题思路】

①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以记载的内容为主。

[要求2]
答案解析:

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生效。根据规定,纸质汇票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解题思路】

纸质汇票附条件的后果

背书附条件,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承兑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附条件,条件无效,保证有效


[要求3]
答案解析:

D公司可以以其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的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F公司明知D公司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却仍然接受汇票,故D公司可以基于该抗辩事由拒绝向其承担票据责任。

【解题思路】

一般情况下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有两种例外

①持票人无偿取得

②明知有抗辩事由的

[要求4]
答案解析:

F公司不能向G公司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根据规定,纸质汇票保证必须作成于汇票之上 (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如果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在本题中,G公司未在票据上记载任何内容,亦未签章,其行为不构成票据保证,G公司不属于票据债务人,故F公司不能向其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解题思路】

纸质汇票保证的成立条件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签章

[要求5]
答案解析:

G公司应当向F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尽管G公司不存在票据上的保证责任,但G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适用《民法典》有关保证责任的规定。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E公司不履行债务时,G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解题思路】

①保证合同→书面合同

②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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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偷取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银行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赠与其女友乙,作为生日礼物。乙不知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并赠与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 B.

    乙属于无偿取得本票,银行应当支付

  • C.

    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故银行应当支付

  • D.

    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偿获得本票,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优于甲,银行应拒绝支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因偷盗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因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本题中,乙受赠该票据,属于无偿取得,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超过甲。而该票据为甲偷盗所得,甲不享有票据权利,故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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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 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 C.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 D.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场所,付款人没有经营场所的,以其住所为付款地,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当选。

选项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当选

选项CD:支票的付款人为银行,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选项D不当选;支票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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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  )。
  •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 B.未记载付款人的汇票
  • C.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不能挂失止付。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2)支票;(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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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
  • A.在票据上更改收款人名称的
  • B.在票据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 C.在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的
  • D.在票据上更改付款人姓名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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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特殊规定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

    票据当事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签章,为该当事人可靠的电子签名

  • B.

    票据到期日属于电子商业汇票出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 C.

    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 D.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不得进行分包背书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可以签发以标准金额票据组成的票据包,持票人若持有的票据是票据包的,可将持有的票据包按照实际金额分包使用,即可以部分背书,进行分包背书转让。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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