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适用税率15%。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选项C,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居民企业法定税率25%。

选项A,查定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选项C,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固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选项D,查验征收,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1)检查印制、领用、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2)调出发票查验;(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是9%,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该并入销售额,价款和包装费均为含税价,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再乘税率。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2 180 000+10 900)÷(1+9%)×9%=180 900(元)。
(1)“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行为: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②动漫产品的设计、制作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选项A、C)。④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选项B)。⑤“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选项D)。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本题中,9月20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赁费,因此9月20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包括:①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②存款利息。③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④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⑤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⑥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⑦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