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22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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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要约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选项B,继承开始后,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选项D,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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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D,属于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中国公民丁、已在上海连续居住3年的法国公民丙属于“境内个人”,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选项C,属于“境内机构”,不论其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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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D,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而为的票据行为,当事人可能因此而应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是,票据行为的效力并不因此而受影响。因此,出票人不得请求返还汇票、不得请求承兑银行对丙公司拒付;选项CD,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可以撤销合同,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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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互惠对等原则:任何国家或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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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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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物灵公司的观点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要求2]
答案解析:
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参加议案1的表决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涉及关联股东的,该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是指董事会决议已确定为本次发行对象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本案中,议案1确定的发行对象为物灵公司,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不属于该议案的关联方,可以参加表决。
[要求3]
答案解析:
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参加议案2的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涉及关联股东的,该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是指董事会决议已确定为本次发行对象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本案中,议案2的发行对象即为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故应当回避表决。
[要求4]
答案解析:
物灵公司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在本案中,宝华公司和元基公司合计持股虽为29%,但2月5日提出提案距临时股东大会2月19日召开已超过10日。
[要求5]
答案解析:
物灵公司起诉日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60日期间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算,超过该期间,股东即丧失诉权。在本案中,决议2月19日作出,起诉时间为4月29日,已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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