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C当选。

按照全国人大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的说明,税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法律制度、农业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法律制度、能源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法律制度等内容都属于经济法部门,选项A当选。

(1)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登记以下事项:①名称。②合伙类型。③经营范围。④主要经营场所。⑤合伙人的出资额,选项D不当选。⑥执行事务合伙人,选项A不当选。⑦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选项C不当选。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以下事项:①合伙协议。②合伙期限,选项B当选。③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④合伙企业登记联络员。⑤合伙企业受益所有人(即最终控制或享有企业收益的人)相关信息。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因欺诈发行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公司,其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不得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选项A不当选。强制退市公司应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选项B不当选。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进入退市整理期。主动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选项C不当选。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选项D当选。

支票均为见票即付(即期票据),选项B不当选。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选项C不当选。支票的收款人名称为任意记载事项,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选项D不当选。

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选项A当选。(2)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选项B当选。(3)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选项D当选。(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5)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6)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8)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选项C当选。(9)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10)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11)募投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或者导致项目预期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