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事务所每年对业务收入考核排名前十位的合伙人奖励50万元,对业务质量考核排名后十位的合伙人罚款5万元。
(2)事务所每三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3)对新晋升合伙人,事务所每年选取其已完成的一项业务进行质量检查。如连续五年合格,之后以三年为周期进行业务质量检查;如连续两个周期合格,之后以五年为周期进行业务质量检查。
(4)(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为确保客观性,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得为其复核的审计项目提供咨询。
(5)(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如果审计工作底稿中的纸质记录经扫描后以电子形式归档,原纸质记录应销毁,以确保对客户信息的保密。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应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2)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3)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4)恰当。
(5)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留已扫描的原纸质记录。

(1)不恰当。DEF和XYZ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其沟通。
(2)不恰当。应当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上述事项。
(3)恰当。
(4)不恰当。还应当对期初存货项目的计价实施审计程序或存货截止等实施审计程序。
(5)不恰当。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全部或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