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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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一般义务。发包人一般义务包括以下方面。①遵守法律。②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③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④办理证件和批件。⑤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⑥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⑦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选项A、C、D都属于承包人一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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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勘察合同履行中违约责任。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人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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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施工阶段变更估价的原则。变更估价原则: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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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FIDIC《施工合同条件》相关内容。FIDIC《施工合同条件》基于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条款中明示的(咨询)工程师的权限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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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勘察合同履行中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勘察人违约:①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②勘察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勘察任务;③勘察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从而造成工程损失;④勘察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⑤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选项A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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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要求2]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竣工日期确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要求3]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竣工交付后即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现存在施工质量缺陷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如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不属于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也可进行修复,但修复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要求4]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要求5]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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