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背书不连续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选项A当选;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属于“对人抗辩”的情形,选项B当选;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无效,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选项C当选;付款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地的,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债务人不得进行抗辩,选项D不当选。

拓展练习
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A当选;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选项B不当选,选项C当选;由于伪造人没有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当选。 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选项A不当选;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无须提示承兑,选项B当选;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选项C不当选;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1.(纸质)汇票提示承兑的期限
汇票种类 | 提示承兑期限 | |
商业汇票 | 定日付款 | 到期日前 |
出票后定期付款 | ||
见票后定期付款 | 出票日起1个月内 | |
见票即付 | 无须承兑 | |
银行汇票 | ||
银行本票 | ||
支票 | ||
2.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承兑人应在票据到期日前承兑电子商业汇票。

(纸质)汇票禁止背书转让的情形包括:(1)汇票已经被拒绝承兑,选项C当选;(2)汇票已经被拒绝付款,选项B当选;(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选项D当选;(纸质)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选项A不当选。

无益记载事项,是指行为人记载的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被视为无记载的事项;有害记载事项 ,是指《票据法》禁止记载的,一旦记载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行为无效的事项。本题表述错误。

保证人在(纸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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