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三)2020年6月3日,甲县税务局向怡和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于15日内补缴税款360万元,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怡和公司届期未缴纳。6月24日,甲县税务局送达催告文书,限期10日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怡和公司届期仍未缴纳。7月14日,甲县税务局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该决定书中载明应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金额,以及怡和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但没有载明税收强制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当日,甲县税务局通知银行将上述税款、滞纳金从怡和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扣缴入库。8月25日,怡和公司以税收强制执行行为程序违法为由,向甲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退还全部税款、滞纳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甲县税务局应诉。甲县税务局提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分析以上案情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根据行政法原理,下列有关税收强制执行行为属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要求2]
下列有关怡和公司权利和税收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要求3]
下列有关本案行政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要求4]
下列有关本案税收强制执行行为及法院判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法院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有效,驳回怡和公司的诉讼请求
- B、本案税收强制执行行为轻微违反法定程序,且对怡和公司的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
- 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得判决撤销
- D、法院应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理由是税收强制执行行为缺乏事实根据
- E、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理由是税收强制执行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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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法定事项内容。故属于要式行政行为。
[要求2]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第三人实施。
[要求3]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行政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选项E,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要求4]
答案:
B,C
答案解析: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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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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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选项C,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发生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选项D,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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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C,听证程序只适用于特定案件,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适用听证程序。只有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申请,才可适用听证程序。选项B,立案是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开始,不是简易程序的必经阶段。选项D,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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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选项D);(2)众所周知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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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选项B,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选项E,决定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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