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仓库,租期3年,租金月付。租期届满后,甲公司继续缴纳租金,乙公司亦未拒绝。3个月后,乙公司将该仓库出租给丙公司。因丙公司要求甲公司限期腾退仓库而引发纠纷。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租期届满后甲乙租赁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租期届满后甲乙租赁合同效力待定,若乙事后明确同意续租则有效
  • B.租期届满后乙仍接受甲缴纳的租金,可视为双方租赁合同续订3年
  • C.租期届满后甲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乙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 D.租期届满后因双方并未续订,甲乙租赁合同终止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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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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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确定遗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指定
  • B.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C.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又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 D.没有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工作单位担任遗产管理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B、C和D,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选项A,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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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说法中,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 A.须受让的财产限于动产
  • B.须受让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
  • C.须出让人为无权处分人
  • D.须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善意取得制度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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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下列物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

  • A.乙取得其从海中垂钓所得石斑鱼的所有权
  • B.丁基于添附而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
  • C.丙自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处受让土地经营权
  • D.甲因建造而取得自建房屋所有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和D,属于物权的的原始取得;选项C,属于物权的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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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有(  )。

  • A.丙将其继承的房屋卖给同事并办理过户登记
  • B.甲将继承所得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 C.丁在自己承包地上为同村村民设立通行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 D.乙在其房屋上为再婚老伴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 E.戊以其建造中的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选项B,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而非“登记或交付”时)发生效力。选项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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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三)

2020年6月3日,甲县税务局向怡和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于15日内补缴税款360万元,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怡和公司届期未缴纳。6月24日,甲县税务局送达催告文书,限期10日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怡和公司届期仍未缴纳。7月14日,甲县税务局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该决定书中载明应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金额,以及怡和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但没有载明税收强制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当日,甲县税务局通知银行将上述税款、滞纳金从怡和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扣缴入库。
8月25日,怡和公司以税收强制执行行为程序违法为由,向甲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退还全部税款、滞纳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甲县税务局应诉。甲县税务局提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
分析以上案情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B,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法定事项内容。故属于要式行政行为。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第三人实施。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行政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选项E,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要求4]
答案解析: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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