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规定,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的情形是(  )。
  • A.其配偶虽再婚但再婚配偶失踪
  • B.其配偶已经与他人同居
  • C.其配偶虽再婚但再婚配偶已去世
  • D.其配偶虽再婚但已离婚
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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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在强制执行阶段,罚款本金、税款本金不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
  • B.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 C.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中止执行
  • D.行政强制执行一律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采取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选项C,属于终结执行的情形。选项D,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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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中,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所收购股份的是(  )。

  • A.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所必需
  •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C.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D.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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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物权设立时间的说法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 A.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
  • B.居住权自居住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C.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时设立
  • 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B,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C,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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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有(  )。

  • A.丙将其继承的房屋卖给同事并办理过户登记
  • B.甲将继承所得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 C.丁在自己承包地上为同村村民设立通行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 D.乙在其房屋上为再婚老伴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 E.戊以其建造中的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选项B,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而非“登记或交付”时)发生效力。选项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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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公司、股东的行为中,可以作为公司人格混同认定依据的有(  )。

  • A.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不作财务记载
  • B.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债务,不作财务记载
  • C.控股股东操纵公司决策过程
  • D.母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 E.不区分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1)选项A、B和E,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①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②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③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④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⑤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⑥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2)选项C、D:根据《九民纪要》规定,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包括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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