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选项BC: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 父母;③上述人员以外的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选项AD:只有投保人的邻居、合伙人、已经离婚的前妻“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才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选项C当选。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选项B当选。

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包括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投保人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外,也不退还保险费。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选项D不当选。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前述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选项C不当选;在本题中,由于合同成立已经超过2年,保险公司只能更正(要求投保人补交少交的保险费),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选项A不当选,选项B、D当选;如果合同成立未超过2年,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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