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有关法人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法人的财产属于法人出资人共有
  • B.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受法人财产范围制约
  • C.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D.法人的人格与其创立人的人格不能分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法人的财产属于法人所有;选项B,法人一经成立,法律即赋予其民事权利能力,使其取得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受法人财产范围制约);选项D,法人的人格与其创立人和成员的人格是分开的,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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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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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给付义务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使用说明书的义务是附随义务
  • B.宾馆对旅客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从给付义务
  • C.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恢复原状义务是次给付义务
  • D.租赁合同订立后出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是后合同义务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从给付义务;选项B,属于附随义务;选项D,属于主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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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公司设立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但其他发起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 B.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
  • C.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D.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 E.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应当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选项A,其他发起人要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三会”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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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约定:若乙考上音乐学院,甲即将其珍藏的一把小提琴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对该琴心仪已久的乙。后甲因急需用钱将该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不知甲、乙间的约定),且钱货两清。乙考上音乐学院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双方遂发生纠纷。下列有关小提琴买卖合同效力及乙的请求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甲、乙间买卖合同先于甲、丙间买卖合同生效
  • B.甲、丙间买卖合同有效
  • C.甲、乙间买卖合同有效
  • D.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E.乙无权请求丙返还小提琴,因丙已经善意取得小提琴所有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B和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乙未考上音乐学院之前,合同已经成立但未生效。乙考上音乐学院后,合同生效。而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成立即生效,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先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选项D,因乙考上音乐学院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而甲又无法向乙交付小提琴,构成违约,故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选项E,善意取得的前提为无权处分,而甲属于有权处分,故丙谈不上善意取得的问题。丙属于基于甲的交付而取得了该小提琴的所有权,故乙无权请求丙返还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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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根据《监察法》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情形包括(  )。

  • A.坦白交代的
  • B.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 C.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 D.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 E.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情形包括:(1)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2)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3)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4)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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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骑车爱好者甲因一次交通意外致右腿重度伤残,无法再从事骑行活动,遂有意出售其两辆名牌山地车。6月5日,甲在其“骑友微信群”中发信息:“本人有黑色、红色两辆九成新山地车出售,欢迎垂询。”甲还在此条信息下面上传了两辆山地车的图片。骑友乙于6月6日在微信群中向甲询价,甲当即在微信群中回复:“两辆车均卖7000元”。乙觉得有些贵,犹豫两天后,于6月8日私信甲:“若5000元,我就买一辆。”6月9日,甲微信回复乙:“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6000元,不能再低了。”乙于6月10日微信回复甲:“好吧,就6000元。至于买哪个颜色的,我再考虑考虑,15日之前告知你。”甲当即表示同意,但要求乙支付2000元定金。6月11日,乙向甲微信转账1500元作为定金,甲即刻微信收款1500元。
6月12日,骑友丙私信甲称:“我参加6月13日的骑行活动,借你的山地车应急用一下,活动一结束就还给你。”甲微信回复丙同意出借。6月13日清早,丙到甲家将黑色山地车骑走。当日,丁驾驶货车闯红灯将丙撞伤,丙所骑山地车被货车辗轧致报废。
6月14日,甲私信乙称:“我不想卖红色山地车了,想留作纪念。”乙表示理解,但双方就定金返还数额主张不一,遂引起纠纷。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C,6月5日,甲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选项B,6月6日,甲表示两辆车均卖7000元,对方若同意即可成交,该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选项A,6月8日,乙的意思表示更改了价格,属于对前述要约的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选项E,6月9日,甲再次更改价格,属于新要约;选项D,乙于6月10日回复表示同意,属于承诺。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D和E,(1)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只有一宗,当事人只能按该宗标的履行的债。(2)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数宗,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为履行标的的债。(3)任意之债是指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约定用原定给付之外的其他给付来代替原定给付的债。甲和乙之间的合同,在黑色山地车报废之前,乙可以在黑色和红色山地车之间选择,标的物有数宗,属于选择之债。在黑色山地车报废之后,使标的物变为一宗,成为简单之债。选项B、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在乙同意以6000元购买山地车的意思表示到达甲时成立。
[要求3]
答案解析:丁将山地车辗轧至报废,构成侵权,侵害了甲的所有权、丙的占有使用权(有权占有),故甲、丙均可基于侵权向丁主张赔偿(选项A、D)。甲、丙之间为借用合同,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在双方当事人无约定时,意外事件不能作为免责事由,故甲有权基于借用合同向丙主张赔偿(选项C)。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B、D和E,(1)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发生定金效力。本题中有效定金为6000元×20%=1200元,剩余的300元不发生定金效力;(2)收受定金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本题中,甲应向乙返还1200元的2倍,即为2400元。同时应返还不发生定金效力的部分款项300元,合计返还2700元。选项C,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题中,甲未提出异议且接受了1500元定金,故定金合同生效,属于对定金合同进行了变更,乙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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