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550×14%=77(万元),纳税调增=86-77=9(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550×8%=44(万元),职工培训费支出4万元,可全额扣除。除职工培训费支出外,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6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550×2%=11(万元)>9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技术转让所得=60-18-2=40(万元)。
小于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40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780×12%=93.6(万元),纳税调增=100-93.6=6.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780+9-40+6.4=755.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755.4×15%=113.31(万元)。
2020年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处理不正确。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不需要核定。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14360000×30%=4308000(元)股权转让收入350万元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430.8万元。
发生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情形的,虽然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视为有正当理由。
所以张先生将股权转让给配偶,不需要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其中,税务师事务所由省税务机关宣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无效,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提请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取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其他涉税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由税务机关提请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予以相应处理:
(1)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处罚的(选项E);
(2)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选项B);
(3)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4)利用服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名义敲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6)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的(选项C);(7)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选项AD:属于由税务机关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