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选项B,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选项C,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选项D,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各种方式、方法,逃避缴纳税款、逃避缴纳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虚开、出售各种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拓展练习


选项A,逃税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而非具体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本案中,张某通过虚开发票减少应纳税额,侵害的是税收征管秩序。
选项B,张某的行为属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而非“故意隐瞒、转移财产以逃避追缴欠税”,后者属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要件。
选项C,逃税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虚假申报或不申报会导致少缴税款仍实施该行为。过失(如计算错误)不构成本罪。
选项D,逃税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选项A、D,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一种犯罪。本案中,恒信公司虚构交易,构成该罪。
选项B,“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2)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需要数额达到300万元以上。
选项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选项E,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一般都具有牟利的目的。
选项A、B、C,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某)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徐某、李某)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即所谓“两罚制”。
选项D,李某明知虚开仍协助伪造银行流水,构成共同犯罪。
选项E,直接责任人员刑罚可独立于单位量刑,可能更重。如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选项A、B、E,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行不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选项C,补缴税款不影响刑事追责。
选项D,刑事追责权属于司法机关,税务机关仅有移送权。
选项A、B、E,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退赃可酌情从轻。
选项C,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选项D,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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