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B的说法不符合规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拓展练习
选项A,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选项B、C,不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均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选项D,不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均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出资(先认缴)。

(1)题干未明确指明是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一般按普通合伙人处理。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选项A、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非专业服务机构不能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选项C,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A,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选项B,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份额质押是否登记生效,及在哪个部门登记。
选项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E,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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