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提存视为交付,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所以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额外赔偿。
选项B,乙公司作为债权人,虽有权领取提存物,但需在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支付货款)后方可领取。乙公司未支付货款,公证处应拒绝其领取请求。
选项C,动产物权自交付时转移。提存成立时,设备所有权已转移至乙公司,甲公司不再保留所有权。
选项D,提存后,标的物风险转移至乙公司,甲公司无须承担设备损毁风险。乙公司仍需履行支付货款的对待给付义务。

拓展练习
选项A、B,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选项C,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选项A,技术转让合同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的义务属于主给付义务,关系到合同目的的实现,确保受让人能够正确使用和实施该技术。
选项C,因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致买方遭受损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义务属于次给付义务。
选项D,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义务属于后合同义务。

选项A、C、D,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B、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A、B、C,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D,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选项E,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不导致保证合同不成立。
选项A、B,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选项C,抵押权是意定担保物权,其担保范围由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无约定,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依法应当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行抵押权的费用。
选项D,超出登记金额部分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选项E,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登记只影响物权效力。
选项A、D,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时,即与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应负有向保证人偿付代偿款项的义务。债务人没有及时向保证人偿还代偿款项,给保证人造成了资金占用损失的,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包括其实际代偿的主债务本金、利息等外,还应当包括代偿款项的利息损失。
选项B,本金及利息均属追偿范围。
选项C,诉讼费用若未实际发生不纳入。
选项E,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本案例的情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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