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选项D正确,选项A错误;
主营、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选项E正确,选项C错误。

拓展练习


管理不善导致存货的被盗、霉烂变质等需要进项税额转出,选项D、E当选;
营改增后,在建厂房领用外购原材料,相关增值税不需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选项C不当选;
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A、B不当选。
注意: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用动产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的土地增值税:(1)若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2)若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选项A、C、D、E当选。

支付增值税税额为6240元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烟丝收回后30%用于直接销售,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以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相应的消费税税额计入成本,金额=400000×30%=120000(元)。另70%用于继续加工生产卷烟,相应的消费税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金额=400000×70%=280000(元)。
收到代销清单时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4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
借:销售费用36000
贷:应收账款3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38720
贷:发出商品138720(693.6×200)
借:税金及附加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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